- 宋宗宇;何文浩;
由于假定条件缺失与归责逻辑含混,民法理论与实务对紧急避险存在诸多误解。紧急避险的司法认定情况表明,损害对象问题最为突出,行为正当性与主观意图未获得充分贯彻;而在民法后果认定上,存在责任阻却功能虚置,过当责任性质与补偿适用范围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在遵照《民法典总则编解释》规定的前提下,紧急避险的民事裁判应首先确定损害归属,并排除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避险行为。在避险过当上,需结合受害人是否引发危险这一因素认定避险必要限度。在人为原因引发危险情形下,可以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判决避险人补偿。
2024年02期 No.226 224-238+2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16K] [下载次数:1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孙志煜;李蕤;
“合同所必需”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确立的个人信息合法处理事由,其实际指涉的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所必需”之要求,目前的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合同所必需”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作为一种准法律行为,具有主客观二元构造特征。主观构造中,主观意志是主观构造的第一要素,行为意思与表示行为构成主观意志的第二要素;客观构造中,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必要原则是客观构造的第一要素,事实必要、利益必要、价值必要则构成上述三原则的第二要素。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合同所必需”的主观构造要素,需要明确不同阶段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的主观意志以及行为意思与表示行为的内在联系;确定“合同所必需”的客观构造要素,则要确立以必要原则要素为主,公平原则要素与公序良俗原则要素为辅的体系定位,并合理运用事实必要、利益必要以及价值必要三要素对订立、履行合同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与合同目的之间是否存在必要关系进行判断。
2024年02期 No.226 239-2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93K] [下载次数:1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邓敏贞;
PPP协议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民事抑或行政合同之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明确把符合一定条件的PPP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PPP新机制指导意见明确PPP协议纠纷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民事诉讼。PPP协议具有公法与私法的混合属性,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或者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均难妥适。PPP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应体现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其中,以行政诉讼方式解决PPP协议纠纷应根据其私法特性对传统行政审判规则进行私法化改造;另一方面,以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PPP协议纠纷有理论与现实依据,应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不过,应针对PPP协议的公法属性,对传统私法纠纷解决制度机制进行适度调整。
2024年02期 No.226 251-2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0K] [下载次数:14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陈奕豪;
在意向书的类型及效力判断中,合意是占主导地位的,确定性是认定受拘束合意存在的一项重要指标,应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当事人在意向书中的受拘束意思模糊,需要法官结合案件的周围情事进行认定,这些情事的类型丰富,涉及交易的性质和背景等内容。意向书的确定性要件应当根据不同的类型进行区分,在当事人受拘束意思明确时,只需要满足确定责任范围的要求即可。在区分程序和实质性条款的意向书类型中,其程序性条款约定的是缔约过程的具体义务,通常具备确定性,而框架意向书的确定性“缺陷”需要由后续缔结的系列合同弥补。在可强制执行的预约性质意向书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复杂性确定协议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条需要扩展意向书的类型,并按照对应的效力区分确定性标准。
2024年02期 No.226 262-2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71K] [下载次数:5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